应诚钮扣验收意见.pdf
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1月19日,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钮扣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原厂址位于永嘉县桥头镇林下村(原为温州莱顿服饰限公司内,现为温州金阳游乐设备有限公司,该幢厂房已经交易出让至温州金阳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所有),于 2018 年委托编制《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年产 150 吨塑料钮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8 年 9 月审批(文号:永环建〔2018〕341 号),企业尚未进行三同时验收,现企业原厂址已停产;
现因企业扩大规模,企业搬迁至永嘉县桥头镇林下村(温州莱顿服饰限公司内),保持原有生产工艺不变,增加注塑机等生产设备数量,总租赁建筑面积为1450m²。2023年4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4月23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永建〔2023〕90号),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现阶段由于注塑机等设备未配置完全,产能达年产185吨塑料钮扣,本次做分期验收。员工9人,厂区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比2%。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已建工程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注塑机等设备未配置完全,本次做分期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温州莱顿服饰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瓯江;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拌料粉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破碎机运行时在其口设置软帘,并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后引至27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污泥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收集后外运填埋。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氨氮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氮、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 C 级标准。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注塑废气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东侧设置1个无组织废气上风向监测点(C号点位),于厂界西侧设置了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D-E-F号点位),于厂区内(注塑车间门口)设置了1个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点(B号点位);两天八次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厂界东侧(1号点)、北侧(2号点)、西侧(3号点)、南侧(4号点)和东南侧敏感点(5号点)共设置5个噪声测点(厂界东侧和南侧均与机加工厂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昼间上下午监测中,1号、2号、3号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4号10:35、4号11:22测点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4号测点其余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5号敏感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废气的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风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永嘉县应诚钮扣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